勞動部「安穩僱用計畫2.0」獎助雇主僱用與勞工就業
勞動部推動「安穩僱用計畫2.0」,只要雇主聘僱由公立就業機構推介的失業勞工,即可獲得最高3萬元的僱用獎助,受僱勞工也可獲得就業獎勵津貼,勞雇雙方都受益,更可協助勞工穩定就業,申請期限至111年6月30日截止。
勞動部「安穩僱用計畫2.0」兼顧雇主與受僱勞工,凡雇主聘僱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失業勞工擔任全時工作,滿2個月可獲獎助1.5萬,連續僱用4個月再加碼1.5萬,最高獎助3萬元,僱用部份工時勞工獎助減半發給;另全時受僱勞工就業滿2個月可獲獎勵津貼1萬元,就業滿4個月再加碼1萬元,最高可領2萬元,部分工時勞工亦減半發給。